“带孙费”的出现反映了亲情的淡化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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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新浪亲子 作者: 编辑:龚悦 2016-10-13 13:39:13

内容提要:今的社会飞速发展,日新月异,新事物、新思想、新观念层出不穷,新“名词”也时不时地“蹦”出来。比如,最近出现的“带孙费”这个令人耳目一新的词汇。

  当今的社会飞速发展,日新月异,新事物、新思想、新观念层出不穷,新“名词”也时不时地“蹦”出来。比如,最近出现的“带孙费”这个令人耳目一新的词汇。

  前些时候,网络上的两篇文章《女婿已经三个月没给生活费了,我还该不该继续给他带儿子》和《婆婆帮我带孩子,竟索要“带孙费”》引起了人们的热议。一时间,“带孙费”这个新名词广泛传播。

  看到“带孙费”一词,给人的感觉是,今天老人协助儿女带孩子,好象是被儿女“雇佣”了似的,理所应该支付适当的“劳务”报酬,而且是锱铢必较,斤斤计较。这样,老人和儿女之间的关系,就不单纯是父母子女亲情关系了,而是包含着“劳资关系”和“赤裸裸的金钱关系”。

  我不认为是社会的进步,而是倒退。

  在动物世界,还没有出现过带“隔辈”的现象,都是“父母”或者“母亲”亲自带自己生的“儿女”。到人类这里,进化了,成了高等动物,自己反倒不“亲自”抚养自己的子女了,还得由老人代替自己抚养儿女。这反映,随着社会的发展,在“自力更生”的能力方面,人类是退化了。

  据了解,目前在我国,老人替儿女带孩子的相当普遍,在城镇大约占到百分之五十以上。这不是老人的法律义务,而是父母心疼儿女,为减轻儿女的生活压力和负担;老人喜爱自己的亲骨肉孙子外孙子,为享受天伦之乐。这不是法律义务“规定”的行为,而是亲情驱使所为,是中国特有的现象。

  据说,在国外,这种情况是很少有的。中国这种情况比较普遍,表明我国历来有注重家庭亲情的文化传统;做样做,也有利于加深老人与儿女之间的亲情,这反映我国家庭成员关系亲密和生活生活和谐的现象。其实,我国老人帮助儿女带孩子,也不是一种“谋生”的手段,而是在享受“乐生”。

  我国《婚姻法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:“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;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。”父母亲自抚养教育自己的子女是无条件的,子女赡养父母也是无条件的。我国的法律并没有规定爷爷奶奶、姥姥老爷有抚养教育隔辈人的法律义务。

  只是极为特殊的情况下,才有这种义务。在《婚姻法》第二十八条就明确规定:“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、外祖父母,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、外孙子女,有抚养的义务。”

  这就是说,老人抚养第三代有两个前提条件:一是孩子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,二是老人有负担能力。而至于儿女赡养父母,却不能以是不是替子女带孩子为附加条件。

  儿女给不给所谓的“带孙费”,老人要不要“带孙费”,取决于父母和子女的家庭经济状况、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,这完全是家里的私事。应根据实际情况,通过协商妥善解决,不应该有什么一定之规,也无法有一定之规。

  比如,有的老人经济条件好比儿女还好,不需要儿女赡养帮扶,不但免费帮助子女带孩子,反而还在经济上“倒贴”,支援儿女;儿女经济条件比老人好的,就是没有给带孩子,儿女也应该尽量在经济上帮助老人,以尽赡养的义务。经济条件比较差的老人,要是帮助带孩子,儿女就更应该适当在经济上扶助老人,千万不要让老人劳力、“伤财”又伤心,这在中国是天经地义、理所应当的事。老人若不需要帮助,或不想增加儿女的负担,不想要,那另当别论。

  有的老年人由于种种原因,诸如图清静怕麻烦,精力或体力不支等,不愿意给儿女带孩子,有的年轻人就很不高兴,甚至理直气壮地说:“孩子给他们叫爷爷奶奶,他们应该有钱出钱,没钱出力。不能不出力,反过来还要钱,这不合理!”

  这种话说得就不在理。

  做儿女的要明白,爷爷奶奶在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抚养教育隔辈人的法律义务的。就是不给儿女带孩子,儿女该孝敬老人还是要孝敬的,赡养老人是法律义务,是无附加条件的,不可借故推卸。如果老人给儿女带孩子,不管老人不要补贴,儿女必须有个明确的态度,权当是孝敬老人。儿女确有困难,应当好好地跟老人好说清楚,取得老人的谅解。

  老人帮助儿女带孩子,这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助的行为,子女孝敬老人,给多少经济补贴,老人要不要,最好不要使用“带孙费”这个词汇。家庭成员之间之间的关系使用“费用”这个词汇,让人听着别扭,好像不是“一家人”,会使人觉得亲情疏离,老人和儿女之间的关系出现了不和谐,也不利于增进亲情关系。

  特别是在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,实际上老人的家庭和儿女的家庭关系是非常密切的,即或不是“三代同居”,也“形”为两家,“实”为一家,不像多子女家庭在经济上划分得那么清楚,那么严格。

  世人都心知肚明:老人攒多少钱,置办多少产业,最终还不都是这“独一无二”的儿女的囊中之物?

  老人给独生儿女带孩子,儿女给不给钱,老人要不要钱,我看,独生子女家庭没有必要讨论这个问题。

  至于多子女家庭,这个问题倒是不能回避的,因为这里边有个“一碗水端平”、是否“合情合理合法”、能不能维护家庭关系和谐和家庭安定团结的问题。

  (转自新浪博客@赵忠心家庭教育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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