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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北方网讯:为做好今年3月1日即将颁布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》的宣传普及工作,同时为庆祝“三.八”妇女节,天津市南开区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数家律师事务所的女律师于2月26日上午,在长虹公园开展了一场以“反对家庭暴力,构建和谐家园”为主题的现场普法宣传活动,活动吸引了大量周边群众的参与。
本次活动是天津市南开区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的第一次普法活动。活动中,女律师们向周围群众一一发放《反家暴法》宣传折页,讲解“反家庭暴力”宣传展板内容,同时,邀请现场群众参与“对家庭暴力说不”社会责任签名。并就具体问题与咨询群众进行专业性讲解。通过宣传,不少群众认识到了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甚至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,纷纷表示,要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,坚决反对家庭暴力。
此外,南开区女律师工作委员会计划将三月份定为“反家暴宣传月”,将组织律师团体深入基层,为南开区各条街道、社区开展为期一月的“反家暴法”宣传活动,并为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专门的法律援助。
律师从专业角度解读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的三大亮点:
一是《反家暴法》是我国第一部涉及家庭暴力的专项法律,打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,用法律武器给予受害者必要的救助和干预,让大家认识到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,而是侵权行为,必须用法律方式去解决。
二是《反家暴法》构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制度体系,包括强制报告制度、告诫制度、紧急庇护制度、撤销监护制度、人身安全保护制度等,丰富了国家和社会干预家庭暴力的措施和手段。
三是《反家暴法》对反家暴工作从预防到救助“全链条”覆盖。其中要求学校、幼儿园、医疗机构、居委会、村委会、社会救助机构、福利机构等组织和个人发现家庭暴力行为的,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,使反家暴成为了一项社会责任,人人都有义务参与到反家暴行动中。
《反家暴法》为处理家庭暴力纠纷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。通过规范公权力,给予受害者救助和干预,使家庭不再是隔离于社会的孤岛,家庭成员面对家暴时也不再孤立无助。《反家暴法》是中国人权保护的又一大创举,具有划时代的意义。
原标题:天津市南开区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开展《反家庭暴力法》宣传及庆祝“三.八”妇女节活动